›› 2013 ›› Issue (04): 47-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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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营业税税改方案”对服务业税负的影响———基于投入产出表的分析

何太明,王怀明,黄中生   

  1. 1.南京审计学院会计系,江苏南京 210029;2.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,江苏南京 210095
  • 收稿日期:2013-04-24 出版日期:2003-07-15 发布日期:2013-07-15
  • 作者简介:何太明(1972-),男,湖南永州人,南京审计学院讲师,博士,研究方向为财税理论及实践研究;王怀明(1963-),男,江苏姜堰人,南京农业大学教授,博士,研究方向为财务理论及公司治理研究;黄中生(1970-),男,湖北恩施人,南京审计学院副教授,博士,研究方向为公司治理理论及实践研究。
  • 基金资助:
    本文为江苏省教育厅高校优势学科项目(2900200014)的阶段性成果。

  • Received:2013-04-24 Online:2003-07-15 Published:2013-07-15

摘要: 基于降低税收负担的目标,2011年11月16日发布的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》(以下简称“营业税税改方案”)标志着“营业税改革”的启动。利用投入产出表对服务业的税负水平进行了测算,研究发现:影响服务业税负水平的关键要素是增值税税率和行业增值率,由于不同行业的增值率波动较大,从而导致服务业的税负变化水平变动较大,仓储、旅游业等行业的税负有明显下降,而有形资产租赁业、铁路运输业等行业的税负很可能会加重。在全面推进营业税改革时,有必要将有形资产租赁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增值税税率分别控制在10%和7%及以下,才能有效降低“营业税税改”对行业发展的不利影响,从而体现行业间的税负公平,也有助于此类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。

关键词: 营业税税制改革, 投入产出表, 税负水平, 增值税税率, 行业增值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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