›› 2013 ›› Issue (04): 47-.
何太明1,王怀明2,黄中生1
摘要: 基于降低税收负担的目标,2011年11月16日发布的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》(以下简称“营业税税改方案”)标志着“营业税改革”的启动。利用投入产出表对服务业的税负水平进行了测算,研究发现:影响服务业税负水平的关键要素是增值税税率和行业增值率,由于不同行业的增值率波动较大,从而导致服务业的税负变化水平变动较大,仓储、旅游业等行业的税负有明显下降,而有形资产租赁业、铁路运输业等行业的税负很可能会加重。在全面推进营业税改革时,有必要将有形资产租赁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增值税税率分别控制在10%和7%及以下,才能有效降低“营业税税改”对行业发展的不利影响,从而体现行业间的税负公平,也有助于此类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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